教育理念是對教育發展規律及其內在本質的理性認識,具體地體現為一定的教育理想、信念以及教育思想、教育觀點。教育理念建立在人們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基礎之上,具有明顯的民族性和時代性特徵。現代社會,人們對科學發展、人文發展和諧統一、相互融合的必要件的認識,導致了對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融合的重視。高等學校作為推動社會進步,促進人類文化發展以及培養高等專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其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參與社會決策、社會改造等新的功能托展過程個,必須樹立起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融合的新理念,包括:

一、樹立離等教育“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促進入的全面發展相統一”的新的價值觀。現代社會,高等教育的功能不斷拓展。尚等效育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對人的個性特長及創新能力的開發功能,乃至對社會全面進步的促進作用都在不斷增強。當人們愈發鮮明地認識到科學發展與人文發展是人類進班不可或缺的雙翼時,促進科學教育與人文教酬目互融合的社會需求就會愈發強烈,這種需求反映到高等教育領域,就必然要求高等教育首先確立與之相適應的價值觀,因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促進入的全面發展相統一”的新的高等教育價信觀,就成為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融合的新教育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樹立全面發展的人才觀與高等教育的質量觀。人才觀是人們對鑑別人才標準的認識,教育質量觀則是人們對判別教育質量標準的認識,兩者密不可分。以往南等教育的人才標準與質量標準,相對偏向於突出人的職業適加性,即突出高等教育的社會適應功能而忽視了高等教育改造社會、推動社會變革的功能;突出學生所學知識的專業性、實用性,忽視在知識學習過程中對學生思維方式、創新精神、創新能力以及正確的價值觀的培養,這就很難適應現代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基本要求。在當代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互融合的大趨勢下,高等教育的人才標準與質量標準也要發生新的變化,必須趨向於重視人的全面發展;趨向於知識教育、專業教育與人的思想理念、價值信念的統一:趨向十入的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