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通常用一個“教”字來指稱教育或教學。由於我國古代的教育家和教育著作習慣於“以學論教”,所以對“教”的直接論述不多。《論語》中“教”字僅7次,其含義多指一般的教育或教化。例如:“子曰:‘有教無類’。”(《論語·衛靈公》)
《學記》對“教”的直接論述有所增加,且“教”字的含義較多,但主要是教學論意義上的、與“學”相對而言的“教”。例如,《學記》在“大學始教”之下列舉了“敬道”、“官始”、“孫業”、“收威”、“游志”、“存心”、等”等七項內容,並把它們看成“教之大倫也”。這裡所論述的主要是教育教學活動的組織問題。《學記》還詳細分析了“教之所由興”和“教之所由廢”的原因,進而闡述了教學的原則和方法。這些關於“教”的論述雖然有助於提高人們對“教”的認識,但還難以使人們准確地把握“教”的含義。
我國古代的“教”究競是什麼含義呢?按照《說文解字》的解釋:“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在我國古代,上之所施,下之所效,皆為“善”,所以也有一些教育著作從“善”的角度解釋“教”。《中席》有“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之說;《學記》對“教”的解釋是:“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應該說,以上兩種對“教”的不同解釋是不矛盾的。有關研究表明,許慎的“上所施下所效也”是對“教”字的各種含義進行綜合與歸納的結果;即使是“修道之謂教”的“教”字,也蘊涵著上施下效的含義。因此,把“教”解釋成“上所施下所效”的話動更具有普遍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