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方针作为由国家领导人“钦定”的教育指令.在其具有只能执行和贯彻.而不容置疑和违抗威严的同时,也承担着系教育成败于一身的责任和使命。这种历史性的使命和职责,要求教育方针在价值取向、精神主旨、教育规律理解等方面都要具备很高的水平,因而对制定者的思想、境界、视野和胆识等方面都有极高的要求。综观我国建国后教育发展变化的历史,教育方针在理论和实践形态上呈现看比较复杂的趋势。在理论形态上,教育方针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解放初期的教育方针表述,至今还依然被应用。比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提法。但与理论形态的连续性、一贯性相比,教育实践则具有越来越独立、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审视建国后的教育,可见教育方针与教育实践完全统一的状态,在我国只有建国前期的近三十年时间,亦即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其时内于作为国家领导人及政治领袖的毛泽东的威望极高,其思想作为教育方针具有不可置疑的权威性和规范力量,因而被广泛宣传和严格落实,其时的教育事业可以说完全是在教育方针指导下运行的。而为了落实“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教育方针,各级各类学校中都设置了体现政治领导的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并且理所当然地成为各级教育机构中的领导机构。与此同时,在各级教育机构中全面推行突出政治标淮的政策*亦即对教师进行以政治条件为标淮的阶级划线.以政治条件作为提升、入党、评优的标淮。对学生的入学实行政治审查制度,限制“家庭有问题”学生的人学范围。当时的许多学生就因为“家庭出身问题”而失去了上大学、或上重点大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