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類修辭格由摘述體和對象體兩個部分組成。描述體對描述的對象,按照不同的方式址行生動形象的描繪,如比響、誇張、比擬、描摹等解格屆於這一類。描述類修辭一般都是藉助某一對像或某種材料來組織的,理解時應緊緊扣住所依據的對象和材料,通過恰當的聯想和想做作出合理的解釋。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抓住事物的相似點,用具體形象、迥俗淺顯的事物和道理,來說明比較複雜、抽象的事物或深奧難懂的道理。比喻除了明喻、暗喻、借喻以外,還襯引喻、較喻、博響等變體。比喻是運用聯想以增強語言表現力的一種修辭格。它在溶歌中運用普遍。由於詩歌是以凝練、形象、省節奏、韻律的語言表達感情和思想,而比喻正是迥過具體形象展現抽象情思,因此從古體詩、近體詩到現代詩一宦都被廣泛位用。如賀知薛《詠柳》:“……不知細葉誰裁出,二月春風似剪刀。”無形的“春風”迥過“剪刀”這個意象產生了很強的可視性。散文語言的形象性主要體現友詞語運用的形象化和郴景狀物上;小​​說語言的形象性則體現在通過語言直觀描摹來塑造形象和表達形象內涵上。

誇張誇張是作者為了表達思想感情,為了強調或突出某種事物的特徵而作藝術上的擴大或縮小,或故意言過其實而產生特殊的語言表達效果的修辭手法。

描摹通過文字把事物的聲音、顏色和形體、情狀如文地描摹下來,這種辭格叫報摹,義叫摹繪。描幕義可分為四種形式:摹聲、繪包、摹形和摹狀。
摹聲必須使摹聲詞與被描摹的聲音相似,一般是通過擬聲詞來實現。有些擬聲詞屆於疊詞,因為其山現頻率很高,特單列一條。摹聲使滓文富於韻律感,更生動形象,讓人肖身臨其境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