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科學的理論、原理的研究中,將科學的經驗知識發展到理論知識的主要方法就是假說。所謂假說,又稱假設,指的是依據—定的科學認識和科學理論,對未知對象所作的推測性的理論解釋。假說經過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就成了理論。思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只要自然科學在思維著,它的發展形式就是假說。一個新的事實被觀察到了,它使得過去用來說明和它同類的事實的方式不中用了。從達一瞬間起,就需要新的說明力式了——它最初僅僅以有限數量的事實和觀察為基礎。”假說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關於事物現象的假說,稱為經驗假說廣類是關於本質的假說,稱為理論假說。在科學史上,有不少從假說上升到理論的例子。如物理學上的熱的唯動說、光的電子波說、量子假說等,化學上的同位素假說、電化學的動力學假說等;天文學上研白尼的日心說、康德和拉普斯關於太陽系起源的星雲假說等。撰寫理論型論文,一定要敢於大膽地運用假說,切實地用科學理論和科學事實去求證,以此來表達自己的思想、主張、見解和觀點。在運用假說時,我們不能墨守已有的假設,還應根據科學認識的發展.不斷修正舊的假說,推出新的假說,以推動本學科的進步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