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把“緒論”、“本論”和“結論”這樣的基本結構稱作“總一分一總”式,那麼,省略“緒論”,就可以衍生山兩種結構變式,即先“本論”後“結論”的“分一總”式和先“結論”後“本滄”的“總一分”式。例如毛澤東酌《反對日本進攻的方針、辦法和前途》一文,採用的就是“分一總”式結構。文章共分四部分,前三個部分是:“一、兩種方針”;“二、兩套辦法”;“三、兩個前途”。作者在“七七事變”之後,鮮明地指出當時國內存在著兩種方針、辦法——堅決抗戰的方針和賣國的方針,堅決抗戰的辦法和賣國的辦法,以及必然會出現的兩種前選。文章的第四鄰分是“四、紡論”,堅決擁護第一種方針、辦法,努力爭取第一種前途,堅決反對策二種方針、辦法、努力避免第二種前邊。全文窩簡意賅、主題鮮叫。柏對來講,把結論提前的“從一分”式結構用得更多一些。如歐陽修的《朋黨論》,作者外篇就鮮明地提出中心觀點:“只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豐人君辨其承子、小人們己。”接下去舉例分析冠子之朋與小人之朋的區別,統治音用君子之朋則國家興旺,用小人之朋則國破家亡。這篇文章採用的就是先總後分的文章結構。李斯的《諫逐客書》、毛洋東的《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也都是這類“總一分”式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