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教育史家預言,在2000年.班級的劃分將告結束,個人制的教育將取代傳統的集體教育制度。這個結論顯然不合實際。班級教學制自創立到運用已有數百年曆史,雖然不斷遭到批評,但時至今日,仍沒有哪種教學組織形式能完全取而代之。有些只是縣花一現,有些則經過改進成為班級教學制的補充形式。
班級教學制的利大於弊,而且它本身也在不斷自我完善和更新。第一,表現為縮小班級規模、趨向小斑型。美國言納. V.格拉斯和馬斯·李·史密斯探討班級規模對學生成績的影響,結論是每班定額為15人,較少發現課堂紀律問題,便於學生相互理解和交流。加州通過立法,規定每班學生編制為30名。第二,班級教學制的學生組合方式有所變化。法國實行同質組合和異質組合,方式是以同一年級的100名初中生為單位,組成“異質集合”,上法語、數學、外語課時,把學生按能力和水平分成四個學科同質單位,其他科目按異質單位組織。取消斑主任,實行導師制,每名導師負責12。15名學生,協調各任課教師及其與家長的聯繫。第三,出現班級教學制的各種變式。蘇聯有分組教學、專用教室制,美國有小隊教學、分級制和包班制等。實踐證明,班級教學制具有強大生命力,它會不斷完善,並和其他教學組織形式相結合求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