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倫理道德的知識比無知更危險。英國哲學家喬治.斯坦納在反思二戰大屠殺時生動地描述了這種情形。他說;“現在我們明白了,一個人可以在晚上閱讀歌德或裡爾克的作品,也可以演奏巴赫和舒伯特的樂曲,但在白天他卻到奧斯威辛集中營去干他的工作。”接著斯坦納提出了一個教育家們必須面對的基本問題:“在人類文明當中究竟滋生著什麼東西.它們好像是專門為野蠻行為做准備的?”博耶認為,這滋生的東西就是:沒有知識的信息,沒有智慧的知識.沒有良心的能力。
為了避免野蠻行為的發生,為了使學生免受現實世界邪惡勢力的影響,博耶認為教育必須重視學生品德的培養。他提出了七種基本的美德,並相信這些美德適合於每一所學校和每一個學生。具體來講,每一所學校都要運用言語和行動的方法來對學生進行誠實、尊重他人、負責、同情、自律、堅忍和奉獻等傳統美德的教育。隻有具備這些美德的人才能稱得上是一個受過教育的人。他明確指出:“教育的目的不僅是為學生的職業生涯做准備,而且要使他們過一種有尊嚴和有意義的生活;不僅是生成新的知識,而且要把知識用來為人類服務;不僅是學習和研究管理.而且要培養能夠增進社會公益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