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作为社会中专门承担培养人才、发展文化与科学的价值性、高尚性事业,其发展无疑应该具备必须的逻辑性基础。这是因为教育的整体性发展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多维度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需要教育各个方面都应该扎扎实实地为之努力的事业。其中,既有在意识层次的教育理论创造、教育思想革新、教育观念转变等教育意识方面的“形而上”活动;也有在规范层次的教育方针确定、教育法规制定、教育制度建构等教育体制改革或教育机制建设方面的‘形而中”活动还有在实践层次的教育模式选择、教育方法确定、教师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改革等教育实践方面的“形而下”活动。教育的这三个层次上的内容,可以说既是相互支持,紧密联系的.又是各县特色、相对独立的。三个层次上的内容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教育事业这个有机的系统工程。

教育“形而上”层次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教育的基本或者说基础性问题,它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目的、教育宗旨等决定教育性质、方向、目标的基础性、价值性内容的确定和创造问题。在教育的“形而上”层次中,其最初始的源泉可能就是教育理论的研究。因为教育理论研究活动是在对教育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对教育发展的未来日标和途径进行探索和论证,实现发展和超越教育现有水平的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