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人文精神的教育主要是通過各種人文學科(人文科學)來實施的。“人文學科”在教育上的特點是非行業性、非職業性,它促使個人成熟為(自由的)人或公民,而不是某一特殊領域的工作者(專才或偏才)。

目前我國學術界以及社會各界似乎對於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的教育寄予於厚望,這種厚望甚至有點過分,讓人擔心目前大學開設的人文類課程是否能夠承受得起。其理由很簡單。首先,單靠幾門人文類課程不可能成就如此厚望:其次,四年內有太多的專業課程需要學生“刻苦攻讀”。如果希望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的教育為我們培養出更多富有愛心和創新精神的自由的人(人才),大學必須在整個教育活動個重視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的融合,而不應隻關注幾門人文類課程。

人文教育不能僅僅理解為幾門學科(如文、史、領、宗教等),它是一種精神性的價值,滲透於各學科之內,延伸至各門學科之間,彌漫於社會交往之中,在各門學科領域中隨時都可以找到它們的身影和蹤跡。真正的人文精神及其教育,不僅需要開設人文課程,向量需要在全校和全社會形成濃厚的人文環境。

對於科學精神的教育,不能希望僅僅通過加強白然科學類課程就能夠取得預期的效果,而應該讓學生領悟並體驗到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都是人類追求自由和幸福所不可或缺的。真正的科學精神本身就具有深刻的人文價值。理想的大學教育應該滲透著包含人文精神的真正的科學精神,也即二考的融合。

通過真正的將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融合起來的教育,我們的大學可以培養出一大批富有愛心和創造精神的自由的專家和公民,他們既是專家又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