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教师的培训工作有严格的制度,组织性较强,实行省、学区和国家三级培训体制。

省主要负责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具体由教师培训学院的分院负责实施。培训时间一般为1~6周不等,以2~3周居多。学区主要负责中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学区教师培训学院负责实施,一般以短期为主。有时也组织一些长期培训班,主要是针对要改换专业、改变职称和需要学习新技术的教师所开设的培训班。国家主要负责专业性强、培训量比较大的培训。教育部每年提前公布进修班的目录,使全国教师了解进修班的主题、内容、对象、时间等情况,教师个人则根据自己需要与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培训重点是各科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及科技成果在中学中的应用和其他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国家办班的数量和培训的名额不断增加。

法国教师继续教育上述三种模式是他们最经常的培训形式,除此之外,法国还利用暑期组织短期培训班,时间为1~2周。他们称之为“暑期大学”,由学区举办,面向全国招生。这一形式曾一度出现中断,后来于1982年在马赛恢复,并很快发展起来。同上述三种培训形式一样,暑期培训班的重点是各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此外,农村和落后地区的教育、困难及残疾儿童的教育、技术教育、计算机的应用、教学评估和校园暴力等专题教育也是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