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对教师继续教育以行政命令为主,由行政部门安排在教师进修校、教育学院或教师培训中心进行。如四川省在各县设立了教师进修校,各地市设立了教育学院,省上也有省教育学院和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甚至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式也是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而2000年以后,对教师培训实行招标制。各学校为了中标,就必须制定出既适合受训者的需要,又能显出自己学校的特色申报书,并按申报书进行操作。这样大大提高了培训的效率。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师范教育仿效前苏联师范教育模式,教师教育是在相对独立而封闭的空间中运作的。1978年以前,主要是由师范学校来培养中学教师,而后大幅度扩大师范学院设置,使中学教师主要由高等师范院校培养。出于师范教育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教师培养的经验,因而,中学教师培训主要依托师范院校,利用培养职前教师的已有经验,对教师进行职后培训。当时教师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文化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和教学法,培养之初就已经注意到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但就其教学场所以及教学内容来看,主要采用职前教培养模式。因而,培训机构总体上呈现出单一封闭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