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現代社會以來,世界各主要發達國家均把提高國民素質看成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因而把普及教育納入法制的軌道加以實施。教育普及制度化的具體表現有三:①通過頒布專門的教育法令規定國家、家庭和學生個人各自必須履行的義務,從而保証義務教育的普及真正落到教育實踐之中;②形成—系列具體的行為規范來督促普及教育的落實,如對不履行義務教育法令的家長的懲戒措施;③義務教育的年限確定和延長亦由新的法令去規定和推行。總的看、社會根據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和整體經濟實力的提高.義務教育年限正在向高中階段伸展。
現代社會在致力於義務教育普及的同時,亦在不斷發展新的教育形式,以彌補教育結構的不足,滿足不同求學者的需要。在漫長的古代社會,不論中國還是西歐,單一的普通教育是當時社會中的惟一教育形式。中國古代官學中。雖有書學、算學、律學、醫學的存在.但不僅規模極小,數量亦極為有限,僅見於宮廷教育中。而在社會中廣泛流行的則是為實現青年的仕途夢想施行的普通教育。進入現代社會以后,情形大為改觀。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進步既為多種形式教育的產生提供了條件,也向各類人才的培養提出了需求,由此,各種各樣的教育形式便應運而生。今天,我們從縱向看,有胎教、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研究生教育與博土后研究;從橫向看,有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遠距離教育、衛星電視教育、在職學習、繼續教育、各種分類的專業教育等等,呈現出一個縱橫交錯、形式繁多的教育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