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终身教育理论出现后,发达国家很快从学者的讨论变为政府的法规政策。1971年法国政府通过了《继续教育组织法》,明确提出职工的继续教育应以终身教育作为指导思想,规定国家有责任为公民提供终身的职业训练。

1983年美国国家教育优异委员会提出教育改革报告《国家在危急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文中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社会形势,提出“在这样的社会里,教育改革就集中在创造一个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上……青年时期的正规学校教育是终身学习必不可少的基础,但是如果没有终身学习,人们的技能很快就会过时”。1989年公布的《关于教育指导法的附加报告草案》中户又明确提出:介入终身教育是大学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使命。该法明确规定了继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英国传统使用“继续教育”一词,在现代终身教育理论形成以后,《1988年教育改革法》对继续教育的定义更新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终身教育的导向;另外在《20业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绿皮书中,又“专门提出要增加终身学习的机会,并对包括开放大学在内的终身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