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真實性是指文學作品通過藝術形象反映社會生活所達到的正確程度。它歷來是文學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既涉及到文學與客觀社會生活的關係,也涉及到文學與作家思想情感的關係,因此,文學的真實性體現為藝術的真實。

認識文學的真實性,首先必須了解生活真實與藝術其實的關係。

什麼是生活真實?什麼是藝術真實?

生活真實,是指社會中客觀存在的實際事實,既包括實有的人物事件及其相互關係,也包括與人類社會相聯繫的山水風光t天候物像等自然現象。生活其實是豐富多彩、運動不息的,又是原始粗糙、零星分散的。本質與現象,主流與支流,光明面與陰暗面,其善美與假惡醜往往雜揉在一起,同時並存。因此,它是直接的現實,具有客觀實在性。生活不等於藝術,生活其實也不等於藝術其實。生活真實只是藝術真實的原料,為藝術真實提供基礎,因為“藝術並不要求把它的作品當作現實”。

藝術其實比起生活真實來,去掉了生活真實的某些東西,又增添了不少生活其實所不曾有的東西,既酷似於生活本身,又不等同於生活本身。它是在生活其實的基礎上,對生活真實進行藝術概括和藝術的創造性加工而形成的正確反映了生活的風貌和本質的形象與情景。因此,它是對生活其實的美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