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常是指文章定稿以前對已經寫成的文稿的集中性修正加工,是作者自覺努力的最終一環,是寫作的最後一道工序。修改也包括作者出於各種考慮對已經發表的文章再次險至多次進行的修正和潤飾。文章修改的日的是位文章的內容和形式最終達到完美統一,以最恰當的方式向讀者傳達作者所要表達的內容,以期收到預期的效果。

修改就具性質以及要達到的目標看,有一般性修改與藝術性修改兩個層次。一般性修改足基礎層次的修改,主要是修補漏洞,迫求通順與眼確,如立意要萬確、糾構要妥當、材料要確鑿、語言耍達怠等。不論是記敘義、議論文還是說明文,也不論是文學作品還是應用文章,都要做這樣的修改工作。藝術性修改是高層次的修改,主要是錦。 [添花。迫求新穎與巧妙,文學寫作中的修改更多的屬於這一層次。

文章修改的本質是修改思想。寫作的前提是認識客觀齊物,測客觀世界紛繁複數,很多事物的本質都深藏在事物的現象之中,人們對它們的認識不可能一膩而就。由於對客觀事物的認識不斷加深,作者的思想在不斷變化,才使得文章不得不變。淡而上看修改常常是語言的潤色,但正如叫矛陶先生所言:“其實是修改忍維,要它想得更正確,更完美。”,通過數次修改,最終就更能把握事物的本質特徵,從而使文章不確反映客觀事物更具可能性。修改可使文章充分確切地表達出所要表達的意思。人們常常把寫作看作是一個由“物”到“意”再到“文”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由於思維和語言的不同步,更由於主體運用語言能力的材限,寫出來的文章往往和想要表達的意思並不完全一致。胸中之竹與紙上之竹畢競​​不是一回宰。修改,就是說過檢查初稿.發現試團表達的利已經表達的之間存在的距離,尋找出尚未表達出來的東西,改正文胖的蒼白和模糊。使“言”和“文”盡可能地迥近“意”和“物”,最大限度地符合自己的寫作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