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中模式一詞是指“某種事物的標準形式或使人可以照著做的標準樣式”,例如:文化模式、教育模式、經濟模式、社會模式、辦學模式等。英文Model可以譯為“模式”,該詞還能譯成。模型”、“範例”、“典型”等意思。通過研究模式,可以把事物的主要因素、關係、狀態、過程突現出來,排除了事物次要的、非本質的部分,便於人們進行觀察、實驗、模仿和理論分析。因此,模式研究近年來成為各領域的研究熱點。

“教學模式”一詞最初是由美國學者喬伊斯和韋爾等人提出的。 1972年他們出版了《教學模式》一書,提出教學模式是“系統地探討教育目的、教學策略、課程設計和教材,以及社會和心理理論之間相互影響的,可以使教師行為模式化的各種可供選擇的類型。”該書介紹了信息加工教學模式、個性教學模式、合作教學模式和行為控制教學模式四大類共22種教學模式。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教育界對教學模式的研究漸趨重視,並出現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對教學模式概念的界定也有多種,舉例如下。

吳也顯認為:”某種教學方式的穩定化、系統化和理論化就是我們所說的教學模式:具體地說,教學模式是在教學理論和實踐的發展中形成的用以組織和實施具體教學過程的相對系統、穩定的一組策略或方法。”

李秉德等人認為:“教學模式就是在一定的教學思想指導下,圍繞著教學活動中的某一主題,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系統化和理論化的教學範型。”

黃甫全等人認為:“我們可以把教學模式理解為開展教學活動的一整套方法論體系,它實質上是在一定教學思想或教學理論指導下建立起來的、較為穩定的教學活動結構框架和活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