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主要是指以人為主體的社會和諧發展狀態、和諧發展進程、和諧發展的物質基礎、制度基礎、精神文化基礎的構建;是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人與人的和諧關係、人與社會的和諧關係的構建。而這些都取決於人的發展,取決於人的全面和諧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著眼於人,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和諧發展。

首先,人的全面和諧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城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白然和諧相處。這些特徵蘊含著對人的全面和諧發展的要求,體現了人的知識、道德、能力、情感、心態的統一。

其次,人的全面和諧發展是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尤其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社會發展正進入關鍵時期,既表現為進入“黃金發展期”,也表現為進入“矛盾凸現期”。 2004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1000美元,由此進入發展的新階段。國際社會的發展情況表明,在這樣一個新的階段,既有因為舉措得當,從而促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社會平穩進步的成功經驗,也有因為應對失誤導致經濟徘徊不前和社會長期動蕩的失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