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是人類史上最初的形態.也是漫長的歷史階段,大約經歷了百萬年之久。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肯定了摩爾根“提出的分期法.在沒有大量增加的資料認為需要改變以前.無疑依舊是有效的”。根據摩爾根的劃分,原始社會包括蒙昧和野蠻兩個時代。思格斯把蒙昧時代概括為是“以獲取現成的天然產物為主的時期s人工產品主要是用作獲取天然產物的輔助工具”。思格斯進一步把這一時代劃分為三個階段,即低級、中級和高級階段。低級階段是人類的童年,以植物、堅果和根莖為食,分節語言產生了。中級階段的人類以魚類為食.學會了使用火,學會了打制粗糙的石器,並用棍棒獵物。高級階段以弓箭的發明為標志.學會了建造房屋,制作獨木舟.編織木質纖維制品.並開始出現磨制石器。整個蒙昧時代,“原始人群”是社會的基本組織,氏族是社會組織的基本細胞.氏族內部的每個成員是平等的.彼此之間相互承擔義務.以血緣關系維系著民族的團結。人類始初的教育活動就是從“原始人群”的生產和生活開始的。蒙昧時代的人類從打制第一個石器開始,到火的使用、制造弓箭、編織物品、採集野果等各種勞動,不僅是為了自身的生存,同時也在從事某種勞動的過程中,對自己的后代進行著勞動技能的傳遞,這就是最初教育的開始。原始人勞動經驗和勞動技能的相互傳遞過程,不僅是促使生產技術進步的過程,也是人類的思維產生與發展過程,是人類語言的產生和運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