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科學地、難確​​地分析事物,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對事物作全面的分析。就是說,要正確全面地分析事物,就不能只分析事物的一個方面而忽視另—個方面,而要看到該事物的多個方面:正面與反面、肯定方面與否定方面、主要方項與次要方面都耍顧及,否則就會出現片面性。

第二,對事物作歷史的分析。考察事物,應該著重於它們的過去、現在、將來的狀態分析。因為只有從事物的產生、發展和滅亡的過程中,找出它們的變化規律,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質,並預見未來的發展趨勢。

第三,對事物作具體的分析。科學的分析法在不同的科學領域,必鬚根據所研究的對象的性質而具體化,即不同的研究對象採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要具體地分析具體問題。

最後,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進行認真的調查,掌握有關對象的豐富的真實材料,並要拿捏有關的知識。這樣,對事物進行的分析、得出的結論才是真實的、可取的。

任何科學研究都離不開分析的方法,但在使用時必須注意到它的局限性。因為分析著限的是事物的局部,這樣就可能會出現以偏極全、以點概面,把相互聯繫的東西割裂開來,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現象。為了克服這些缺點,就必須運用綜合的方法,把分析與綜合結合起來,全面把握事物的辯證發展過程。

綜合與分析相反,它是在分橋的基礎上,把分解開來的各個屬性、部分、方畫再綜合起來加以研究的思維方法。這樣分析以後的綜合,可以形成對研究對象的統一認識,從而達到把握研究對象的有機聯繫及其規律性。綜合,不是組合,不是簡單地相加和隨意地澇合,而是在對客觀事實進行周密分析的基礎上,按照研究對象備部之間的有機聯繫.從整體上把握事物的本質和整體特徵。這才是正確的綜合方法

總之,分析和綜合是一個辯證的統一體,二者的有機結合構成了一種既相反又相成、躍科學又完整的邏輯思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