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逐步确立和发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要塑造和建构学习主体。而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不仅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是不断实践的过程,并且在实践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即社会实践既是人的主体地位确立的最终途径,也是培养人的主体意识的基本途径。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步摆脱了教师的主导性,从教学中教师主体逐步向学生主体地位的转移,学生以自己的自觉性、能动性和独立性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在解决社会问题中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逐步形成主体意识,这是课堂教学途径所无法比拟的。

教育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由三类内容构成:

以德育为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实现德育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形式主要包括:社会生产劳动、社会服务活动、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等。通过这些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纪律教育、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等。

以智育为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教学实验、专业实习、咨询服务、扶贫培训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检验、巩固书本知识,提高学生从事专业工作的能力教育。通过在工厂和农村建立教学实践活动基地,培养学生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之路,在业务上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对事业精益求精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