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在处理日常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一种实用文书。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泛指机关管理、公务往来活动中所形成的一切书面文字材料;狭义的公文专指行政公文,即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规定的十三类十三种公文。本章所要讲述的公文指后者,即国务院明文规定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

行政公文是国家机关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产物,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实施管理的重要工具。行政公文用于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措施,指导、部署工作,记录公务往来活动。它是维护国家政令统一,保证工作步伐协调一致的重要形式。它在国家政治管理与经济建设中发挥法规和准绳作用,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各项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社会安定繁荣的主要保证。

公文撰写能力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素质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日益完善,公务员的表达能力,特别是公文写作能力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国家各级党政机关每年举行的选拔录用公务员的公开考试,其中一个重要项目便是行政公文的写作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