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学校教育以生产劳动为主调整到以教学为主的轨道上来。针对1958年在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过程中,劳动过多的偏向,国务院于1959年5月发布《关于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和生活安排的规定》,规定了教学、劳动和生活时间的安排,纠正了以生产劳动为主的偏向。后来,虽然出现过把教学作为惟一途径,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但是由于把以生产劳动为主调整到以教学为主的轨道上来,1966年出现了第二次教育质量高峰。第三次是1976年,把以政治运动、以干代学为主调整到以教学为主的轨道上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政治运动、以干代学为主代替了以教学为主,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把学校教育调整到以教学为主的轨道上来,1977年大学恢复通过高考招生,尽管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但是教育质量开始逐步提高。

教学作为现代学校教育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的基本途径,它的基本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指教学要以完成智育任务为本,这是教育途径中,教学有别于其他途径的主要特点;其二,教学以完成智育任务为中心,不等于教学仅仅完成智育的任务。教学作为基本途径,它是各育共有的途径,因而也要完成德育、体育、美育等各育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