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感受能力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事物美的外在形式因素,如形態、顏色、聲音的感知:另一是對審美對象所蘊藏的美的內涵的感知。一般說來,前者比較具體、直接,容易感受,後者則比較抽象,較難把握。審美感受要求人們通過對形式美的欣賞,進一步去領會美的內在蘊涵。俗話說:“會看的看門道、不會看的看熱鬧。“熱鬧”是一種外在形態,一般只要感覺正常的人,都能或多或少地體會到,但是,要真正領會“門道”,那就要有更多的修養。當然,一個人的感受美的能力與他的生活經歷、文化素養、心境、先天的桌賦、氣質、情趣、操行等都有密切的關係。例如,如果不知道西方宗教藝術中的百合花象徵著瑪麗亞的童貞,羔羊象徵首信徒,兩隻鹿在池塘邊飲水嬉戲象徵著信徒的歡樂。那麼、對這些藝術品的理解就會大受影響。魯迅在談到《紅樓夢》欣賞時說:“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閣秘事。”人對美的感知、理解能力的提高,主要靠後天的審美教育。音樂家對音響的敏感.畫家對色彩的感知,雕塑家對空間形象的想像,文學家對意境、典型的把握,似乎是一種天才,實際上主要靠藝術家後天的積累和氏朗的嚴格訓練。學校中繪圓課、音樂課、戲劇創作與表演、都是對學生感受美的能力的最基本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