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能力是綜合性能力,也是一個較為模糊、涵益範圍寬的概念。在實踐中,為了切實有效地培養研究生的實踐能力,必須使之具體化。我們經過國內外的義獻分析和實際考察,將教育學科研究生的實踐能力具體化為五個方面:

(一)教學能力

教育學科的研究生,畢業後大部分將分配至有關高校從事教育科研工作,有些雖然分配到科研單位,但也與教育部門的關係密切,經常要面向各類學校做講座等。因此,我們認為,做為教育學科的研究生,首先應是一個好的教師,要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和較高的教學水平以及較好的教學效果。惟有如此,才符合教育學科的學科特性。

(二)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是各學科研究生培養的主要目標。科研能力包括發現問題與選定研究題目的能力,設計研究方案的能力,實施研究過程與收集資料的能力,分析資料與撰寫論文的能力,交流研究成果的能力等等。

(三)組織管理能力

作為教育學科的研究生,無論是從事教育工作還是從事科研工作,或者從事其他工作,都要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如果從事教育工作,要能組織好一個班集體,帶動一個學科的發展;如果從事科研工作,要具備組織課題組開展研究的能力,管理科研成果的能力等等。

(四)評價能力

正確地評價自我和正確地評價他人,是一個人事業成功的重要因素。作為教育學科的研究生,學科特性和將來工作的特點,均要求能正確評價別人的成果和進步。即使作為一個教師,具備能正確、恰當、適時地評價學生的進步也是十分重要的。而作為一個研究者,具備正確評價他人和自我的能力,能積極汲取他人尤其是別人研究成果的優點,豐富發展自己的研究及專業水平,是事業成功的必要條件。

(五)預測能力

這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能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選擇研究課題,調整研究方向;另一方面,能根據現實與未來發展,進行教育規劃與預測。

上述五個方面的能力包含的範圍十分寬廣,要求也比較高,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我們的實踐證明:只要認識到位,培養得力,這些目標是可以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