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創造是主體對於自然,社會,宗教,歷史,未來,對精神和物質等等關係的更新理解和詮釋,是主體以自我存在的意義借助於語言形式對於文本的投射。文學創造也是一種對話活動:其一是心靈和自然的對話,“流連萬象之際,沉吟視聽之區寫氣圖貌,既隨物以宛轉:。屬採附聲,亦與心而徘徊故灼灼狀桃花之鮮。依依盡楊柳之貌,杲杲為出日之容,瀌瀌擬雨雪之狀,喈喈逐黃鳥之聲,喓喓學草蟲之韻“黑格爾說:”只有在人把他的心靈的定性納入自然事物裡,把他的意志貫徹到外在世界裡的時候,自然事物才達到一種較大的單整性。因此,人把他的環境人化了,他顯出那環境可以使他得到滿足,對他不能保持任何獨立自在的力量。“主體對於自然的體驗,理解和表現,寄離了精神的豐富內容,在某種意義上體現了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自然校塗抹了心理的色彩,獲得情感的靈性。其二是作家尋求和古人的對話。寫作活動是心會古人的遊戲,文學必然是傳統的延續,是薪火相傳的事業。兼之文學的語言性質,決定創造主體必然置身於語言和思想的傳統河流,尋覓和古人的心會神往,借鑒古人的思維方式和情感方式,注入於自己的文本,使古典文本成為自己寫作的養料。因此,文學創作必然要從古人的文本之中獲得思想源泉和靈感火花。換言之,作家應該在改造古人的思想和話語的過程中誕生自己的創新作品。其三是創作者和異質文化的對話。在21世紀的歷史時間,任何寫作都潛在地,不同程度地和異質文化進行著對話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