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的客观规律和世界各国教育的共同经验证明,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途径为主。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即指教学是学校中主要的、中心的工作,学校中的其他工作都要依据教学、围绕教学来安排。

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首先是由教学的特殊作用决定的。

(1)教学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形式进行人类经验的传授,使教学活动有着良好的秩序和节奏,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形成更规范了师生的教学行为,使教学活动免除了随意性和零散性,从而变成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特殊活动。

(2)教学将传授的内容,经科学的选择,依据知识构成的逻辑顺序和学生获得知识的认知规律编成教材,作为学生认识世界的媒体。这比起学生自己选择,自发学习社会上散在的经验,无论其目标、内容、时间、效果都要优越得多。

(3)教学又是在教师的引导和精心安排的过程中进行的。它可以避免自学上的困难和反复的尝试错误过程。而且,教师又总是试图选择最优的方法去完成教育的任务,这就保证了学习者学习上的每一步都能够顺利地进行。

(4)教学所要实现的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它要完成的任务始终是全方面的,既有知识的获得、智力的发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又有思想品德的完善、基本技能的形成、个性特长的发展等等,这种全面发展的实现只有教学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