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內容和形式,文學作品的構成也不例外。在馬克思主義的哲學中,內容是指構成事物的內在諸要素的總和,形式則是內容諸要素的內在結構和表現形態,是內容的存在方式。但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同時也承認,內容與形式作為唯物辯證法分析事物的一對范疇,只是一種理論的抽象,在具體事物的存在上實際上是個存在內容與形式的二分與對立的,任何事物都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體。從西方哲學史的發展看,內容和形式作為辯證法的一對普遍的範疇被確立,實際量始於黑格爾。他所強調的內容和形式的要義就在於二者的辯證統…。他說: “內容非他,即形式之轉化為內容;形式非他,即內容之轉化為形式。”“沒畝無形式的內容,正如沒有無形式的質料一樣……內容之所以成為內容是出於它包含有成熟的形式在內。”列寧在談到黑格爾的內容與形式的範疇時也說:“黑格爾則要求這樣的邏輯;其中形式是具有內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實在的內容的形式,是和內容不可分離地聯繫著的形式。”我們對文學作品內容和形式關係的把握,也必須始終以這種哲學的規定為前提,把內容和形式看作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從文學作品的形象整體構成的意義上來把握兩者的關係。

那麼,什麼是文學作品的內容呢?所謂文學作品的內容,在我們看來,就是文學作品的內在本質和意蘊,它既離不開作家所意識的審美容體(文學對象),又是作家審美理想和思想情感的體現,它是文學作品所反映的客觀生活和作家對它的審美評價的有機統一,富有生氣和生命力地存在於文學作品的形式構造中,由文學作品的形式顯現出來。文學作品的內容,具體包括題材和主題等構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