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教育管理层面,尝试设立委员会,吸收社会力量直接参与管理,如邀请企业家、社会学者和个人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委员,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作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参考。

要发挥专业组织在教育治理中的中介及协调作用。

中国过去长期是“强政府、弱社会“,整个社会受到政府行政权力的超强控制,几乎没有社会中介组织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因此,更需要政府规范自身权力,让度空间,积极培育和扶持教育中介组织发展和壮大。教育中介性组织在教育管理中可发挥多种作用:协调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实现政府管理和学校自治的有机结合;促成不同学校间的衔接;规范学校及其专业设置基准,维护教育教学质量,整合不同学校教育资源;维护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化;研讨教育问题,捍卫学校的自治权;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决策和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等。例如,由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标准来进行评估等。

加强学校与社会、企业、行业部门等的合作关系。

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的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有助于学校走出封闭的运行状态,对社会的需求及时做出反府,也有助于加强社会对学校的监督,有效地避免学校内部利益群体对学校事务的控制,使学校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