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主持編寫《教學論》一書時,就給當時的研究生一些編寫任務。他們在接受任務後就蒐集材料、專心研究、深入思考,並互相交換意見,又在編寫過程中經過多次討論修改,不斷得到提高。他們大都能很好地完成任務,有的人在此基礎上寫出他們的博土學位論文,有的人後來又在此基礎上發展成為專著,如田慧生博士的《教學環境論》(江西教育出版社)及劉要悟博士的《教育評價導論》(甘肅文化出版枚1995年)。也有兩個碩士生對所分配任務未能很好完成或所寫的​​稿子未被採用,但是他們也承認從中,受到很大鍛煉。我們認為在以上多種方式中,都不同程度地貫穿著以下幾點基本精神或原則:

  1. 啟發研究生的主動性、創造性。對於博士生來說,這是極其重要的。沒有創造性,就不具備一個博士生應有的素質;沒有主動性,在以後的研究中就會失去動力。因此,必須始終對博士生的主動​​性與創造性給予培養、鼓勵。在對他們進行指導的過程中,一定不要有包辦代替的做法。

2.使他們始終與本學科的新發展和前沿問題保持緊密聯繫,使他們能沿著本學科發展的道路不斷前進,以期能長期乃至終生保持學術研究的活力。

3.努力結合實際考慮問題,特別是我國教育改革的實際,不要只是為理論而理論,養成談空話的教條主義的思維方式。為此,我們與師大附中和蘭州市七里河區教育局及其所轄小學保持著一定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