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學術界,還存在著一種常見的風格分類,那就是在傳統的剛柔二分法的基礎上,選擇一些最基本的風格形態融合於其中,以構成一些風格的基本類型。周揚說:“從整個美學上看,藝術,大體上有兩類,一類是雄壯的,一類是優美的。歷來美學的書都沒有否定這兩個方面。當然還有滑稽的、悲劇的等等各種各樣的范疇,但最主要的是這兩個方面。”王之望先生贊同周揚的這一看法,他認為:“剛柔分類是文學風格中最主要的‘兩個方面’。任何文學風格,不管是作品風格、作家風格,還是民族的、時代的、流派的風格等等,都可以剛美或柔美類分。陰陽剛柔分類說雖有缺欠,但還是接觸了文學藝術和風格發展的客觀規律性,為我們進行風格分類提供了一條明確的途徑和方案。”同時,他又認為,在剛與柔之還存在著相互轉化和相互為用的事實,在剛柔之間還存在交錯的類型,如豪婉、庄諧、奇正、華朴、露藏等基本范疇和類型。錢中文先生也大體贊同這種分類,認為“把反映了剛柔的豪婉、庄諧、奇正、華朴、露藏作為風格類型是比較適宜的”。四陳望道先生在《修辭學發凡》中談文體和辭體時曾提出四對八體范疇:①簡約、繁豐;②剛健、柔婉;③平淡、絢爛;④謹嚴、疏放。也有的文學理論教科書認為風格形態分類不能過繁,也不能過簡:過繁,則交叉重復;過簡,則過於籠統。主張把風格分為簡約與繁豐、剛健與柔婉、平淡與絢爛、謹嚴與疏放八種基本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