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将高尚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因为人们意识到,只有具有高尚品德的人才能引领社会树立文明的风气,才能引领社会真正的进步和发展。而引导和激励学生修养或生成出高尚的道德品质,是建设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条件和基础,也是教育应该为社会、为学生承担的最基本的责任,同时也是教育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原因和理由。因此,教育没有理由不将高尚作为德育的核心目标。而教育如果不将高尚作为自己的德育或人格修养目标,那德育还能有其他目标吗’对此,教育有时可能因于环境或条件而难以达到这个目标,但培育高尚的人作为教育的本质和宗旨,则应该是坚定不移或不因时世变化而变化的。所以,教育“使人成人”的内含,还需要在价值观层次上更进一步,亦即教育的“成人”,并非是学生工作能力、职业智慧方面的“成人”,而是学生在道德修养方面的‘成人”。也就是教育应该促使学生由“世俗的人”转变为高尚的人。由道德上依赖本能、习惯于他律的“社会人”,转变为具备道德信念、道德自觉、习惯于自律的“道德人”。

显而易见,高尚作为人崇高道德素质的标志,其内含的道德水平是比较高的,而将高尚作为学校道德或人格教育的目标,对学校的办学境界和办学水平要求也是比较高的。然而.正因为要求高,所以才能够彰显教育事业的崇高和神圣。事实上.在我们目前的教育实践中,修养高尚品德只是一种目标和方向。其着眼点不在于一定要学生做出高尚的业绩,关键在于要学生产生追求高尚品德的愿望和意识,生成或修养高尚的道德素质,坚定追求高尚、文明、高雅的抱负和信念。我们知道,高尚品德并不是一项单纯的素质,而是人的综合素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