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对学术论文所作的定义是:“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它用途的书面文件”。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学术论文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研究成果的体现,其主要读者对象是同行的专业工作者,所以论文应重点介绍创新的研究成果,而不必过多地叙述一般研究过程,由于学术论文要提供会议交流字为宜。或期刊杂志发表,故篇幅不宜过长,一般为5000-6000字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