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是學位申請者為申請學位而提出的學術論文。這是考核申請者能否授子學位的重要依據。學位申請者如在通過規定的課程考試後,而論文審查或答辯不合格者,仍小能授予學位。 1935年,我國曾公佈《學位授予法》,但未實行。 1刪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自1981年1月1日起實行。學位共分三級,即學士、項土和博士。相應的學位論文也分三種,即;學士論文、碩士論文、博士論文。

學士論文是寫得合乎要求的大學畢業論文。國家學位條例規定,畢業論文達到下達兩條要求,即可授予學士學位。一是能夠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二是初步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掏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因此,論文的題目雖然可以著重論證專業某一方面,卻不應該是無足輕重的隨意一點,而應該是在本學科中帶有基本性質的某個重要問題的某一重要例面,或某一當前疑難的焦點.解決了這一點,有推動全局的重要意義。要做到這一點,並非容易。這是作者前歷未有的工作,所以,這種論文的寫作必須在有經驗的教師指導下進行。

碩士論文是攻讀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其學術水平要求較高,應該能反映出所掌握的某一專業知識的深廣度.對某專業的基本問題和重要疑難問題有獨立的新見解,對這個專業的學術水平的提高有推動作用。表明申請人員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的科研能力。碩士論文的寫作,在有條件的時候應該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進行,但它更多地要求作者獨立思考。由於要求碩士論文能夠充分體現出作者已經學會了獨立從事研究工作,善於總結前人經驗的能力,避免不必要的貢复,因此有人說申請頓上學仿的研究生,應該寫有一份綜合100一150篇文獻的文獻總結,當然閱讀過的文獻尚不限於此。

博士論文是攻讀博士學仿研究生寫的論文。它要求奪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能從論文的寫作中反映出作者有淵博的理論知識和相當熟練的科學研究能力,並能夠獨立擔負專門科學研究工作。這種論文,是在作者俱有相當學識和研究能力之後獨立撰寫的。有人說博士論文應該具有大體上綜合150一200篇文獻的文獻總結,並加以綜合評述,磁會貫通,溫故而知新.創造性地加以運用和發展。這樣就必須對前人的有關研究進行全面而係統的回顧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