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採用16開方格中文標準稿紙書寫,不能使用橫格或無格的稿紙。謄寫論文全篇所用稿紙應為單面同色(綠色或藍色),大小、格式一致,不能用紅色方格稿紙.也不能中達更換。
2. 必須使用黑色或藍色水筆,不能複寫。謄寫奸的論文如發現省個別問題可用同色水筆加以修改,但不能用紅筆或鉛筆修改.也不能使用校對符號。如果修改之處較多,則需進行第二次謄寫.並再校對。
3. 謄寫時論文的標題字體不宜過大,每字仍佔一格。標題較長需要轉行時,第二行應位於第一行之下居中處,轉行時要以詞為界斷開。每段開始要空兩格,回行頂格。標點符號依其位置用法決定空格數量。文中綢有序號的例子的首行空四格,其餘各行均空兩格。
4. 謄寫字體要端正規範,切忌馬虎潦草。數學算式、化學結構式的各個線條位置的排列必須明確。複雜的化學結構式、計算機程序團員好用白紙黑墨另行繪製,以便製版。外文中的大小寫、正斜體、希臘字母等容易混沼,可用鉛筆團住並在旁邊分別用“大““小”“正一斜一希”等註明。
5. 謄寫結束後,要進行認真檢查。看從標題到員後編成的頁碼有無遺漏、錯頁。序號是否正確,其中的名詞術語、層次、圖表、參數等是否自相矛盾,格式、文字、符號是否規範,有無筆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