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學位申請者為申請學位而提出的學術論文。這是考核申請者能否授予學位的重要依據。學位申請者如在通過規定的課程考試後,而論文審查或答辯不合格者,仍不能授予學位。1935 年,我國曾公佈(學位授予法),但未實行。1980年2 月12 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自1981年1 月1 日起實行。學位共分三級,即學士、碩士和博士。
相應的學位論文也分三種,即:學士論文、碩士論文、博士論文。學士論文是寫得合乎要求的大學畢業論文。國家學位條例規定,畢業論文達到下述兩條要求,即可授予學士學位。一是能夠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二是韌步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因此,論文的題目雖然可以著重論證專業某一方面,卻不應該是無足輕重的隨意一點,而應該是在本學科中帶有基本性質的某個重要問題的某一重要側面,或某一當前疑難的焦點,解決了這一點,有推動全域的重要意義。要做到這一點,並非容易。這是作者前所未有的工作,所以,這種論文的寫作必須在有經驗的教師指導下進行。

碩士論文是攻讀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其學術水準要求較高,應該能反映出所掌握的某一專業知識的探廣度,對某專業的基本問題和重要疑難問題有獨立的新見解,對這個專業的學術水準的提高有推動作用。表明申請人員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的科研能力。碩士論文的寫作,在有條件的時候應該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進行,但它更多地要求作者強立思考。由於要求碩士論文能夠充分體現出作者已經學會了獨立從事研究工作,善於總結前人經驗的能力,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因此有人說申請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應該寫有一份綜合100 – 150 篇文獻的文獻總結,當然閱讀過的文獻尚不限於此。
博士論文是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寫的論文。它要求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能從論文的寫作中反映出作者有淵博的理論知識和相當熟練的科學研究能力,並能夠獨立擔負專門科學研究工作。這種論文,是在作者具有相當學識和研究能力之後獨立撰寫的。有人說博士論文應該具有大體上綜合150 -200篇文獻的文獻總結,並加以綜合評述,融會貫通,溫故而知新,創造性地加以運用和發展。這樣就必須對前人的有關研究進行全面而系統的回顧和分析。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提交的論文,其要求與上述相同。大學三年級寫的學年論文,四年級寫的畢業論文,大學畢業後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的論文,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其區別,主要表現為學術水準的區別。學年論文是在讀了兩年基礎課,具備了一些基本知識之後,初試論文寫作。故論文的題目不宜太大,篇幅不宜太長,涉及問題的面不直過寬,論述的問題也不求過深。在大學的前兩年,基本上是昕講二看書,接受已有的知識;而寫論文,就不是聽講、看書、作筆記、匯總前人知識了,而是要求自己運用前人知識去開始解決一些前人沒有解決的問題。雖然提出和解決的問題可以小一些,但卻必須是本學科中比較重要的,自己盡可能在前人已有知識的基礎上提出一點新的看法。

畢業論文的題目要比學年論文大-點、探一點。它的題目,當然不可能涵蓋本學科的全部基本問題,甚至也不可以涵蓋本學科某一基本問題的全部。如果只論述某一基本問題中的某一重要側面,或是大家感到疑難的某一點也可。但要解決這一點,需要動用三四年所學的基礎知識,需要有正確的觀點和方法。碩士論文的學術水準應該更高。應能反映出所掌握某一專業知識的深度和廣度,對某個問題有獨立的見解。博士論文應能反映出對某一學科有關的領域有深廣的知識,能提出比較重大的有創造性的見解。

這四種論文,由淺入源,前者為後者做了準備,提供了經驗。這種準備,可以表現為四種論文都是論述一個專業問題,逐步擴大加深;也可以表現為四種論文論述四個不同的專業問題,但前者在研究和寫作的方法上為後者準備和提供了經驗。上述與學術論文相關的若干概念,也是學術論文寫作中常用的幾種。在國外,還有所謂專攻論文、專題論述等等說法。其要求和寫法與學術論文並無根本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