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條件權”的實有整體廣處於比較好的狀況

2016-01-11T14:03:39+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然而由於我國學校與學校之間的教育教學條件存在差距,地區與地區之間的教育教學條件、城市與農村之間的教育教學條件存在差距,因而,公民所實有的“受教育條件權”存在很大的差異,即“受教育條件權”的實有是不平等的。即使在同一個​​學校的同一個年級,甚至同一個班級,學生所享有的“受教育條件權”也不同。如一些學校 [...]

“受教育條件權”在我國也逐漸地法律化

2016-01-11T14:02:03+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第二款規定:“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效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並且發展學前教育。”這就明確規定了國家有創建學校等各種教育設施、保障受教育條件的義務。 《教​​育法》第25條將《憲法》第19條具體化,規定:“國家製定教育發展規劃,並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 [...]

從實有權利看“受教育權”問題

2016-01-11T14:02:38+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實有權利是人權主體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實際享有與行使的權利。應有權利通過法律化變成法定權利,有了法律的保護和保障,一般講來人權主體能夠享有應有權利、法定權利。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在社會發展的某些特殊時期,人權主體並不能完全享有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甚至其享有的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還有可能被剝奪或喪失,這便 [...]

“受教育權”是應有權利

2016-01-11T14:00:13+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受教育權”作為應有權利,它是基本的、神聖的,人人都有資格享有的,足受教育者個體本可缺少的,也是不可轉讓的,不可替代的。同時,受教育權作為最基本的一項人權,又是具體的、豐富的,它內受教育機會權、受教育條件權與獲取受教育結果權構成了“受教育權”的權利體系。保障受教育者之“受教育權”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 [...]

從法定權利看“受教育權”問題

2016-01-11T14:01:15+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法定權利是人權主體享有的應有權利的法律化,它是由一個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法規等將人們應當享有的權利用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的,賦予它們以法律保護和實現的權威性、強制性和規範性。從法定權利看“受教育權”,新中國成立後,“受教育權”通過國家的憲法和教育法律、法規等進行了宣布和規範,即'受教育權”從應省權利轉變 [...]

“受教育條件權”

2016-01-11T13:49:56+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就“受教育條件權”來講,獲得了受教育的機會並沒有完整的享有“受教育權”,在獲得了入學、升學的機會權、學生身份權之後,作為受教育者還擁有“受教育條件權”,即教育條件建設請求權、教育條件利用枚以及獲得教育資助權。 “受教育權”的保障,重要的方面是受教育者有請求國家積極作為、提供教育設施和保障教育教學正常 [...]

“獲取受教育結果權”

2016-01-11T13:50:32+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就“獲取受教育結果權”來講,獲得受教育的機會,享有和利用教育條件,經過一個受教育的過程,受教育者有權獲得應有的教育結果。具體而言,獲取受教育結果權包括獲得公正評價權和獲得學業證書、學位證書權兩種。 獲得公正評價權,是指受教育者在德、智、體各方面有獲得按照國家統—標準一視問仁的客觀評價的權利。對受教育 [...]

“受教育機會權”

2016-01-11T13:49:17+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就“受教育機會權”來講,受教育機會是指受教育者有權通過學習和受教育獲得生存與發展能力的可能性空間和余地,是受教育者接受任何等級或類型的教育的起點、資格與身份。受教育者如果沒有受教育的機會,或沒有受教育的資格或身份,就沒有受教育的可能性,“受教育權”也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受教育機會權”是受教育權存在 [...]

“受教育權”

2016-01-11T13:48:35+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所謂應有權利,是指按照人的本性即基於人性、人格和人道基礎上所應當享有的權利,是人與其他動物的根本區別,是法定權利產生的重要依據和前提。這種權利也可稱之為“消極的人權”,即最基礎的、人之作為人所擁有的權利底線。它要求他人不得乾涉權利主體的自由。在西方國家一般將應有權利視為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利,這種權利主 [...]

子女上學難

2016-01-11T13:47:22+00:00By |Categories: 新聞動向|

流動人口子女上學難,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流動人口及其子女在流入地沒有戶口,而我國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兒童受教育的權利與戶籍緊密相連,按規定是戶口所在地負責相關的教育。因此,沒有戶口,應享有的權利,包括受教育權利便受到限制。二是辦學經費短缺,學校規模有限,流入地難以收納流動人口子女盡數入學。三是流動人口子 [...]